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招聘信息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的前身是上海市牙病中心防治所,创建于1946年6月1日。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已经集专科医疗、科研、教学和口腔病预防等各项职责和功能为一体,成为一家能够为上海市民提供各项高质量口腔医疗保健服务的三级专科口腔疾病防治机构。同时还承担着整个上海市口腔疾病的预防监控职责,对上海市各区县牙病专业防治机构进行医疗质量和预防工作的指导。
招聘岗位职数: 口腔内科医师7名, 口腔修复科医师5人,口腔治疗师3名,口腔技师4名,口腔护理6人。
范 围:上海市
条 件:1、口腔内科口腔修复科医师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口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在本院工作并符合以上条件者优先。
2、口腔治疗师 具有上海市户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口腔技术资格证,有三年以上从事口腔护理或从事治疗师工作经验的。在本院工作并符合以上条件者优先。
3、口腔技师 具有上海市户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口腔技师资格,有三年以上从事口腔技术工作经验的。在本院工作并符合以上条件或在本行业组织的全国各类专业技术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在本市行业组织的专业技术比赛获得一等奖者优先(获奖者学历可以是大专)。
4、口腔护理 具有上海市户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和北京医科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口腔专业护士培训合格证,有三年以上从事口腔护理工作经验的。在本院工作并符合以上条件或在本行业组织的全国各类专业技术比赛获得一、二等奖。本市行业组织的专业技术比赛获得一等奖者优先(获奖者或具有主管护师职称者学历可以是大专)。
应聘办法: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将个人资料寄到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人事科(恕不接受上门送材料)。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6月20日以当日邮戳为准。我们收到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另发考试通知。
考试方法:考试分笔试和操作考试2部分,笔试有口腔专业和英语翻译;操作考试,临床随机病例或模拟临床操作考试。
工资待遇:一经面试合格录用,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发给,其它福利待遇按本院规定享受。
单位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356号
邮 编:200001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201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