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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及知识 |
| 哪些疾患慎拔牙 |
| 2010-07-10 10:3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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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拔牙,虽是口腔科常见的小手术,但是个别特殊情况下,也应慎重考虑。所以,在拔牙前必须交代清病史。有下列病史的患者,拔牙不可太随意。
心脏病患者如果有下列情况者不宜拔牙:有近期内发生过心肌梗塞病史者;不稳定或最近发作的心绞痛;心力衰竭;未控制的心律不齐;心功能III—IV,或有端坐呼吸、紫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浮肿等症状。
高血压患者,如果血压稳定,又无心、脑、肾器质性损害者一般可以拔牙。如果血压高于180/100mmHg者应先治疗,再考虑拔牙。
造血系统疾病,如各类贫血,血红蛋白在8g以上,红细胞压迹在30%以上时,一般可耐受拔牙;血友病,如为血友病甲须拔牙,应补充因子VIII;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拔牙最好在血小板计数高于100*109/L以上;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患者,如贸然拔牙,常会引起出血不止,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糖尿病患者拔牙,术后容易发生伤口感染,还会加重糖尿病。必须拔牙者,则应在糖尿病得到控制时再进行,拔牙时,血糖以控制在8.88mmol/l以下为宜,并在拔牙前、后常规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未控制而严重的糖尿病,应暂缓拔牙。糖尿病病员接受胰岛素治疗者,拔牙最好在早餐后1—2小时进行,因此时药物作用最佳。
甲亢病人不经内科治疗,不宜拔牙。拔牙应在本并控制后,静息脉搏在100次/分以下,基础代谢率在±20%以下,方可进行。
各类急性肾病均应暂缓拔牙。如处于肾功能代偿期,即内生肌酐清除率>50%,血肌酐<1.5ng/dl,临床无症状,则拔牙无问题。
急性肝炎期间应暂缓拔牙。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肝功能有明显损害者,应先保肝治疗,待肝功能基本正常后才可拔牙。
孕妇在孕期前3个月内拔牙容易流产,后3个月内拔牙易早产,故应在怀孕第4、5、6三个月期间拔牙较为安全。妇女月经期拔牙易出血,故也应暂缓拔牙。
颌面部癌肿做过放射治疗的部位不宜拔牙,以免引起放射性骨髓炎。
另外,长期服用抗凝血药物,如阿司匹林等;长期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神经精神患者也应该谨慎拔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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